办理依据 《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 < 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(试行) > 的通知》(教职成 [2001]433 号) 申报材料 ①办学申请书;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办理流程 ( 1 )申办中等职业学校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办学申请 ;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 朱连志 电话 8319118 咨询电话 0394 —— 8319118 监督电话 市长热线 12345 市效能监察中心 0394 —— 8229652 办理时间 夏季 8:00 —— 11:40 15:00 —— 18:10 办理地点 市教育局、市行政服务中心 备注
②举办者的身份证复印件、资格证明;
③拟任校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、拟聘教师及财会人员资格证明文件;
④资产来源、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;
⑤学校章程、首届学校理事会、董事会或者其它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;
⑥办学场地使用证明或协议书;
⑦联合办学的需提交联合办学协议书,初具《房屋安全合格证》、《消防安全合格证》、《卫生许可证》;
⑧对举办体育、文化、卫生等专业性的教育机构,需提交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行业许可证明;⑨县(市)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文件。
( 2 )到市政府行政办公大厅教育窗口立案受理。
( 3 )市教育局职成教科接到行政大厅教育窗口的受理文书后,在 45 个工作日内由职成教科组织评审专家组,按照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置标准,对申办单位和个人进行现场评估。
( 4 )申办学校的评估结果经主管领导审定后,以文件形式向申办学校的单位和个人作出办学批复。
冬季 8:00 —— 11:40 14:30 —— 17:00